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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拉替尼普吉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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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商品说明

  普拉替尼

  通用名: pralsetinib

  商品名: Gavreto

  剂型:口服胶囊(100 mg)

  药物类别: 多激酶抑制剂

  Pralsetinib 用于治疗已扩散到身体其他部位(转移性)的非小细胞肺癌。

  普拉替尼也可用于本药物指南中未列出的用途。

  普拉替尼可能会引起严重的副作用。发烧、发冷;新发或加重的咳嗽、气短或胸痛;严重头痛、头晕、神志不清、说话困难;任何无法愈合的伤口;

  异常出血——瘀伤、流鼻血、牙龈出血、阴道异常出血、任何无法停止的出血;

  体内出血的迹象——虚弱、嗜睡、粉红色或棕色尿液、血便或柏油样便、咳血或呕吐物看起来像咖啡渣;

  血细胞计数低——发烧、疲倦、喉咙痛、口腔溃疡、皮肤溃疡、皮肤苍白、手脚冰冷、感觉头晕或气短;

  肝脏问题——恶心、呕吐、食欲不振、胃痛(右上侧)、疲倦、尿色深、黄疸(皮肤或眼睛发黄)。

  

  普拉替尼常见副作用可能包括:高血压;血细胞计数低或其他实验室检查异常;肌肉或关节疼痛;乏累;便秘。

  

  

  如果是女性,怀孕期间请勿使用普拉替尼。在开始这种治疗之前,可能需要进行阴性妊娠测试。在使用该药物期间以及最后一次服药后至少 2 周内,使用有效的非激素避孕措施来预防怀孕。

  

  如果是男性,如果性伴侣能够怀孕,请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。最后一次服药后,继续使用避孕措施至少 1 周。

  如果母亲或父亲在使用普拉替尼期间怀孕,请立即就医。

  普拉替尼可以降低激素避孕的效果,包括避孕药、注射、植入、皮肤贴片和阴道环。为了在使用普拉替尼时预防怀孕,请使用屏障形式的避孕措施:避孕套、隔膜、宫颈帽或避孕海绵。

  使用此药期间以及最后一次服药后至少 1 周内不要母乳喂养。

  Pralsetinib 未被批准供 18 岁以下的任何人使用。

  普拉替尼用法用量

  非小细胞肺癌的常用成人剂量

  · 400 mg 口服,每天一次

  治疗持续时间:持续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。

  根据 RET(转染期间重排)基因融合的存在选择患者。

  · 有关 FDA 批准的 RET 基因融合测试的信息,请访问 http://www.fda.gov/CompanionDiagnostics。

  适应症:用于治疗经 FDA 批准的检测检测到的转移性 RET 融合阳性非小细胞肺癌 (NSCLC)

  甲状腺癌的常用成人剂量

  · 400 mg 口服,每天一次

  治疗持续时间:持续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。

  根据 RET(转染期间重排)基因融合(甲状腺癌)的存在来选择患者。

  · 然而,FDA 批准的用于 RET 基因融合(甲状腺癌)的基因融合检测目前尚不可用。

  ·

  适应症用于治疗需要全身治疗且放射性碘难治性的晚期或转移性 RET 融合阳性甲状腺癌患者(如果放射性碘合适)

  甲状腺癌的常用儿童剂量

  · 12 岁或以上:每天口服一次 400 mg

  治疗持续时间:持续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。

  根据 RET(转染期间重排)基因融合(甲状腺癌)的存在来选择患者。

  · 然而,目前还没有 FDA 批准的 RET 基因融合(甲状腺癌)基因融合测试。

  ·

  适应症用于治疗需要全身治疗且放射性碘难治的晚期或转移性 RET 融合阳性甲状腺癌(如果放射性碘合适)

  肾脏剂量调整

  轻度至中度肾功能损害(CrCl 30 至低于 90 mL/min):不建议调整

  重度肾功能损害(CrCl 15 至低于 30 mL/min):无数据

  ESRD:无数据

  肝脏剂量调整

  轻度肝受损(总胆红素小于或等于正常 [ULN] 上限且 AST 大于 ULN,或总胆红素大于 1 至 1.5 x ULN 和任何 AST):建议不进行调整 中度和重度

  肝受损(总胆红素大于 1.5 x ULN 和任何 AST):数据不可用

  剂量调整

  不良反应剂量减少:

  · 首次剂量减少:300 mg,口服,每天一次

  · 第二次减量:200 mg,口服,每天一次

  · 第三次减少剂量:100 mg,口服,每天一次

  · 无法耐受 100 mg/天的患者应停止治疗。

  针对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:

  ILD/肺炎:

  · 1 级或 2 级:停止治疗直至症状缓解,以减少的剂量恢复。

  · 3 级或 4 级或复发:因复发或确诊 ILD/肺炎而永久停药。

  高血压:

  · 3级:尽管使用了最佳抗高血压药物,但仍持续存在的3级高血压,应停止治疗,并在高血压得到控制后以减少的剂量恢复。

  · 4 级:永久停止治疗。

  肝毒性:

  · 3 级或 4 级:暂停治疗,每周监测转氨酶,直至恢复至 1 级或基线,然后以减少的剂量恢复。如果肝毒性再次出现 3 级或更高,则停止使用。

  出血事件:

  · 3 级或 4 级:暂停治疗直至恢复至基线、0 级或 1 级。

  · 严重或危及生命的出血事件:停止治疗。

  其他不良反应:

  · 3 级或 4 级:停止治疗直至改善至 2 级或更低,以减少的剂量恢复。

  · 复发 4 级:永久停止治疗。

  联合 P-糖蛋白 (P-gp) 和强 CYP450 3A 抑制剂联合给药:

  · 避免与 P-gp 和强效 CYP450 3A 抑制剂同时服用。

  · 如果无法避免共同给药,请减少该药物的剂量(如果当前剂量为 300 mg/天或 400 mg/天,则将剂量减少至 200 mg/天。如果当前剂量为 200 mg/天,则将剂量减少至 100 mg/天)。

  · P-gp 和强 CYP450 3A 抑制剂联合用药停药 3 至 5 个消除半衰期后,按开始 P-gp 和强 CYP450 3A 抑制剂联合用药之前服用的剂量恢复该药物。

  与强效 CYP450 3A 诱导剂联合给药:

  · 避免与强 CYP450 3A 诱导剂共同给药。

  · 如果无法避免与强效 CYP450 3A 诱导剂共同给药,请从共同给药第 7 天开始增加该药物的起始剂量,将当前剂量加倍。

  · CYP450 3A 诱导剂停药至少 14 天后,按开始 CYP450 3A 诱导剂之前服用的剂量恢复该药物。

  

  空腹服用普拉替尼,饭前至少 1 小时或饭后 2 小时服用。

  如果在服用普拉替尼后不久呕吐,请勿再服用另一剂。等到下一次预定的服药时间后再服药。

  在室温下储存,远离湿气和热源。

  

  哪些药物会影响普拉替尼?

  抗生素或抗真菌药物;治疗艾滋病毒或丙型肝炎的抗病毒药物;某些胆固醇药物;癫痫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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