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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美替尼Selumetinib剂量,司美替尼仿制药价格时间:2024-03-26 司美替尼Selumetinib剂量 规格:10 毫克; 25毫克
纤维瘤病的常用儿童剂量 2 至 18 岁儿童患者的推荐剂量:25 mg/m2,口服,每天两次(大约每 12 小时一次),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。 根据体表面积 (BSA),每天两次达到 25 mg/m2 的推荐剂量: · BSA 小于 0.55 mg/m2:无剂量建议。 · BSA 0.55 至 0.69 m2:早上口服 20 毫克,晚上口服 10 毫克 · BSA 0.7 至 0.89 m2:20 mg,口服,每天两次 · BSA 0.9 至 1.09 m2:25 mg,口服,每天两次 · BSA 1.1 至 1.29 m2:30 mg,口服,每天两次 · BSA 1.3 至 1.49 m2:35 mg,口服,每天两次 · BSA 1.5 至 1.69 m2:40 毫克,口服,每天两次 · BSA 1.7 至 1.89 m2:45 mg,口服,每天两次 · BSA 1.9 mg/m2 或更高:50 mg,口服,每天两次 评论: · 不要给无法吞咽的患者服用。 用途:用于治疗 2 岁及以上患有 1 型神经纤维瘤病 (NF1) 且患有有症状且无法手术的丛状神经纤维瘤 (PN) 的儿科患者。 肾脏剂量调整 不建议调整。 肝脏剂量调整 轻度肝功能障碍(Child-Pugh A):不建议调整剂量。 中度肝功能障碍 (Child-Pugh B):将起始剂量减少至 20 mg/m2,每天两次。 根据体表面积 (BSA),每天两次达到 20 mg/m2 的推荐剂量: · BSA 0.55 至 0.69 m2:10 mg,口服,每天两次 · BSA 0.7 至 0.89 m2:早上口服 20 毫克,晚上口服 10 毫克 · BSA 0.9 至 1.09 m2:20 mg,口服,每天两次 · BSA 1.1 至 1.29 m2:25 mg,口服,每天两次 · BSA 1.3 至 1.49 m2:早上口服 30 毫克,晚上口服 25 毫克 · BSA 1.5 至 1.69 m2:早上口服 35 毫克,晚上口服 30 毫克 · BSA 1.7 至 1.89 m2:35 mg,口服,每天两次 · BSA 1.9 m2 或更大:40 mg,口服,每天两次 严重肝功能不全(Child-Pugh C):推荐剂量未知或尚未确定。 剂量调整 针对不良反应的建议剂量减少: 一般:如果患者在两次剂量减少后无法耐受治疗,则应永久停止治疗。 基于体表面积 (BSA) 的剂量减少建议: BSA 0.55 至 0.69 m2: · 首次剂量减少:每次 10 mg,口服,每天两次 · 第二次减量:10 mg,口服,每天一次 BSA 0.7 至 0.89 平方米: · 首次剂量减少:早上口服 20 mg,晚上口服 10 mg · 第二次减量:每次 10 mg,口服,每天两次 BSA 0.9 至 1.09 平方米: · 首次剂量减少:早上口服 25 mg,晚上口服 10 mg · 第二次减量:每次 10 mg,口服,每天两次 BSA 1.1 至 1.29 平方米: · 首次剂量减少:早上口服 25 mg,晚上口服 20 mg · 第二次减量:早上口服 20 mg,晚上口服 10 mg BSA 1.3 至 1.49 平方米: · 首次剂量减少:25 mg,口服,每天两次 · 第二次减量:早上口服 25 mg,晚上口服 10 mg BSA 1.5 至 1.69 平方米: · 首次剂量减少:每次 30 mg,口服,每天两次 · 第二次减量:早上口服 25 mg,晚上口服 20 mg BSA 1.7 至 1.89 平方米: · 首次剂量减少:早上口服 35 mg,晚上口服 30 mg · 第二次减量:早上口服 25 mg,晚上口服 20 mg BSA 1.9 平方米或更大: · 首次剂量减少:35 mg,口服,每天两次 · 第二次减少剂量:25 mg,口服,每天两次 针对不良反应的推荐剂量调整: 心肌病: · 无症状左心室射血分数 (LVEF) 较基线降低 10% 或以上且低于正常水平下限:停止治疗直至病情缓解;以减少的剂量恢复。 · 有症状的 LVEF 降低:永久停止治疗。 · 3 级或 4 级 LVEF 降低:永久停止治疗。 眼部毒性: · 视网膜色素上皮脱离(RPED):停止治疗直至痊愈;以减少的剂量恢复。 · 视网膜静脉阻塞(RVO):永久停止治疗。 胃肠道毒性: · 3 级腹泻:暂停直至改善至 0 级或 1 级,然后以相同剂量恢复。如果3天内没有改善,请永久停用。 · 4 级腹泻:永久停止治疗。 · 3 级或 4 级结肠炎:永久停止治疗。 皮肤毒性: · 3级或4级:暂停治疗直至改善;以减少的剂量恢复。 肌酸磷酸激酶 (CPK) 增加: · 4 级 CPK 增加:暂停治疗直至改善至 0 级或 1 级,然后以减少的剂量恢复。如果 3 周内没有改善,则永久停止治疗。 · 任何 CPK 增加和肌痛:暂停治疗直至改善至 0 级或 1 级,然后以减少的剂量恢复。如果 3 周内没有改善,则永久停止治疗。 · 横纹肌溶解症:永久停止治疗。 其他不良反应: · 2级(无法耐受)或3级:暂停治疗直至改善至0级或1级;以减少的剂量恢复。 · 4级:暂停治疗直至改善至0级或1级;以减少的剂量恢复。考虑停止治疗。 与强或中度 CYP450 3A4 抑制剂或氟康唑联合给药时建议剂量减少: · 避免强效或中度 CYP450 3A4 抑制剂或氟康唑与本药同时服用。 · 如果无法避免与强或中度 CYP450 3A4 抑制剂或氟康唑共同给药,请按照以下建议减少该药物的剂量。 · 停用强或中度 CYP450 3A4 抑制剂或氟康唑达 3 个消除半衰期后,按开始使用抑制剂或氟康唑之前服用的剂量恢复该药物。 与 CYP450 3A4 抑制剂或氟康唑联合用药的剂量减少建议: · 如果当前剂量是基于 25 mg/m2 每天两次,则减少至 20 mg/m2 每天两次。 · 如果目前的剂量是基于20mg/m2每天两次,则减至15mg/m2每天两次。 体表面积剂量建议达到 20 mg/m2,每天两次: · BSA 0.55 至 0.69 m2:10 mg,口服,每天两次 · BSA 0.7 至 0.89 m2:早上口服 20 毫克,晚上口服 10 毫克 · BSA 0.9 至 1.09 m2:20 mg,口服,每天两次 · BSA 1.1 至 1.29 m2:25 mg,口服,每天两次 · BSA 1.3 至 1.49 m2:早上口服 30 毫克,晚上口服 25 毫克 · BSA 1.5 至 1.69 m2:早上口服 35 毫克,晚上口服 30 毫克 · BSA 1.7 至 1.89 m2:35 mg,口服,每天两次 · BSA 1.9 m2 或更大:40 mg,口服,每天两次 体表面积剂量建议达到 15 mg/m2,每天两次: · BSA 0.55 至 0.69 m2:10 mg 口服,每日一次 · BSA 0.7 至 0.89 m2:10 mg,口服,每天两次 · BSA 0.9 至 1.09 m2:早上口服 20 毫克,晚上口服 10 毫克 · BSA 1.1 至 1.29 m2:早上口服 25 毫克,晚上口服 10 毫克 · BSA 1.3 至 1.49 m2:早上口服 25 毫克,晚上口服 20 毫克 · BSA 1.5 至 1.69 m2:25 mg,口服,每天两次 · BSA 1.7 至 1.89 m2:早上口服 30 毫克,晚上口服 25 毫克 · BSA 1.9 m2 或更大:30 mg,口服,每天两次 防范措施 禁忌症:无 2 岁以下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。 透析 该药物不可透析,因为它与蛋白质高度结合并被广泛代谢。 注意事项: · 该药应空腹服用;每次服药前 2 小时或每次服药后 1 小时内应避免进食。 · 胶囊应用水整个吞服,不得咀嚼、溶解或打开。 · 不要给无法吞咽整个胶囊的患者服用。 · 除非距下次计划服药时间超过 6 小时,否则请勿漏服。 · 如果给药后发生呕吐,不要再服用额外的剂量,而是继续服用下一个预定的剂量。 · 在治疗期间和最后一次服药后 1 周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。 · 避免服用补充维生素E 存储要求: · 储存于 25℃;允许在 15°C 至 30°C范围内短途旅行。 · 装在原瓶中,不要除去干燥剂。 · 注意防潮。 监控: · 心血管:第一年每 3 个月评估一次左心室射血分数,此后每 6 个月评估一次,或根据临床指示。 · 皮肤科:监测严重皮疹。 · 胃肠道:监测腹泻或稀便。 · 一般:定期查看患者药物清单以了解潜在的药物相互作用。 · 肌肉骨骼:治疗期间定期评估肌酸磷酸激酶,并监测肌痛或肌无力。 · 眼部:治疗期间定期监测视力是否有新的或恶化的变化。 司美替尼Selumetinib仿制药LuciSelume已在老挝上市,由老挝卢修斯制药生产,如需购买,可自行出国就医, “海得康”作为一个专业的医疗咨询平台,为患者提供有关该药物的详细信息和个性化建议。海得康有着丰富的国际新药动态知识和经验,能够为国内患者提供全球已上市药品的专业咨询服务。如有需要,可以拨打服务热线400-001-9769或海得康官方微信15600654560来获取帮助。 请注意,所有关于药物的使用和副作用的信息都应仅作为参考,并不应替代医生的专业建议。在决定使用或更改任何药物治疗方案之前,务必与医生进行充分的沟通和讨论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