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塞利尼索用药禁忌:这些情况绝对不能使用!时间:2025-09-19 塞利尼索虽为创新靶向药,但并非所有患者都适用。以下情况需绝对禁忌: 过敏史:对塞利尼索或其辅料成分过敏者禁用,过敏反应可能包括皮疹、呼吸困难、喉头水肿等,严重时可危及生命。 妊娠与哺乳期:塞利尼索可能通过胎盘屏障或乳汁分泌,导致胎儿畸形或婴儿发育异常,因此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需严格避孕,用药期间及停药后至少3个月内避免怀孕或哺乳。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:Child-Pugh C级肝病患者或肾功能严重受损者禁用,因药物代谢和排泄障碍可能导致毒性蓄积,引发肝衰竭或肾衰竭。 药物相互作用:塞利尼索与强效CYP3A4抑制剂(如酮康唑、伊曲康唑)联用时,血药浓度可能升高2.8倍,需剂量减半;与抗凝药(如华法林)联用时,出血风险叠加,需每周监测凝血指标(INR)。 特定疾病状态:未控制的感染、严重心脏疾病(如心力衰竭、心律失常)或活动性出血患者禁用,因药物可能加重病情或掩盖症状。 用药前需通过基因检测确认适应症,例如多发性骨髓瘤患者需至少接受过2-4种治疗(如蛋白酶体抑制剂、免疫调节剂)仍复发,淋巴瘤患者需为复发难治的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(DLBCL)且经过至少2种全身治疗失败。盲目使用不仅无效,还可能延误治疗时机。 塞利尼索在全球多个国家已上市,海外原研药/仿制药等信息,可咨询海得康了解。海得康有着丰富的国际新药动态知识和经验,能够为国内患者提供全球已上市药品的专业咨询服务。如有需要,可以拨打服务热线400-001-9769或海得康官方微信15600654560来获取帮助。 免责声明:以上文章所有内容均根据公开信息查询整理发布,如有雷同或侵权请联系删除。所有关于药物的使用和副作用的信息仅供参考,并不能替代医生的专业建议。在使用前或更改任何药物治疗方案前,请务必与医生进行充分的沟通和讨论。图片来源网络,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