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布加替尼/布格替尼(brigatinib)发生不良反应调整用量的建议(二)时间:2023-01-06 脂肪酶或淀粉酶升高 脂肪酶或淀粉酶3级升高(>2.0×ULN) •应停用布加替尼,直至恢复至≤1级(≤1.5×ULN)或基线,然后以相同剂量恢复。 •如果脂肪酶或淀粉酶再次出现3级升高,应停用布加替尼,直至恢复至≤1级(≤1.5×ULN)或基线,然后恢复至下一个较低剂量水平。 脂肪酶或淀粉酶4级升高(>5.0xULN) •应停用布加替尼,直至恢复至≤1级(≤1.5×ULN),然后在下一个较低剂量水平恢复。 肝毒性 丙氨酸转氨酶(ALT)或天冬氨酸转氨酶(AST)≥3级升高(>5.0×ULN),胆红素≤2×ULN •布加替尼应停用直至恢复至基线或小于或等于3×ULN,然后在下一个较低剂量恢复。 在没有胆汁淤积或溶血的情况下,ALT或AST≥2级升高(>3×ULN),同时总胆红素升高>2×ULN •布加替尼应永久停用。 高血糖症 对于3级(大于250mg/dL或13.9mmol/L)或更高 •如果通过最佳医疗管理无法实现充分的高血糖控制,则应停用布加替尼,直至实现充分的高血糖控制。恢复后,布加替尼可以在下一个较低剂量恢复或永久停药。 视觉障碍 2或3级 •应停用布加替尼,直至恢复至1级或基线,然后在下一个较低剂量水平恢复。 4级 •布加替尼应永久停用。 其他不良反应 3级 •布加替尼应停用直至恢复至基线,然后以相同剂量水平恢复。 •如果3级事件再次发生,应停用布加替尼直至恢复至基线,然后恢复至下一个较低剂量水平或永久停药。 4级 •应停用布加替尼,直至恢复至基线,然后恢复至下一个较低剂量水平。 •如果4级事件再次发生,应停用布加替尼直至恢复至基线,然后恢复至下一个较低剂量水平或永久停药。 备注:bpm=每分钟节拍数;CPK=肌酸磷酸激酶;DBP=舒张压;SBP=收缩压;ULN=正常上限 点击更多资讯:布加替尼/布格替尼(brigatinib)发生不良反应调整用量的建议(一) 据海得康医学顾问了解到,布加替尼(布格替尼)仿制药已在孟加拉上市。患者如需购买,可出国或者找有资质的海外就医机构,海得康帮助中国患者搭建海外医药桥梁,海得康医学顾问电话:400-001-9769,15600654560(微信同号)。 【友情提示:本文医药信息内容仅供参考,具体疾病治疗和用药请咨询医生评估,海得康不承担任何责任。本站图片来源于网络,侵权请联系删除。】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