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布加替尼(Brigatinib,AP26113)的用量与剂量修改时间:2023-04-03 剂量注意事项-应按如下方式给出: 非小细胞肺癌 适用于已进展或对克唑替尼不耐受的间变性淋巴瘤激酶(ALK)阳性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(NSCLC); 前7天每天口服一次90毫克;如果耐受90毫克/天,则将剂量增加至180毫克,每天口服一次; 继续直到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; 剂量修改 如果治疗因不良反应以外的原因中断14天或更长时间,则恢复90毫克,每天一次,持续7天,然后增加至先前耐受的剂量 剂量减少水平 90毫克/天 首次减量:60毫克,每日一次; 二次减量:永久停产; 180毫克/天 首次减量:120毫克,每日一次; 第二次减量:90毫克,每天一次; 第三次减少:每天一次60毫克; 如果无法耐受60毫克/天,则永久停药; 间质性肺病/肺炎 1级 如果在治疗的前7天内出现新的肺部症状,停药直至恢复至基线,然后以相同剂量恢复,如果怀疑间质性肺病(ILD)/肺炎,则不要增加至180mg; 如果在治疗的前7天后出现新的肺部症状,停药直至恢复至基线,然后以相同剂量恢复; 如果ILD/肺炎复发,则永久停药; 2年级 如果在治疗的前7天出现新的肺部症状,停药直至恢复至基线;如果怀疑间质性肺病/肺炎,则在下一个较低的剂量恢复并且不增加剂量; 如果在治疗的前7天后出现新的肺部症状,停药直至恢复至基线;如果怀疑ILD/肺炎,则在下一个较低剂量下恢复;否则,以相同剂量恢复; 如果ILD/肺炎复发,则永久停药; 三年级或四年级 永久停用间质性肺病/肺炎药物; 高血压 3级(SBP160mmHg或更高或DBP100mmHg或更高) 停药直至高血压; 复发:停药直至康复; 4级(危及生命,需要紧急干预) 停药直至康复; 复发:永久停止; 心动过缓 有症状的 停药直至恢复到无症状的心动过缓或静息心率达到每分钟60次(bpm)或更高; 停止或调整已知会导致心动过缓的伴随药物的剂量,然后以相同剂量恢复布加替尼或恢复至60bpm或更高的静息心率; 如果没有发现已知会导致心动过缓的伴随药物,或者如果没有停用或调整剂量的伴随药物,则在下一个较低剂量时恢复布加替尼; 与强或中度CYP3A抑制剂共同给药 避免使用; 如果无法避免同时使用强效CYP3A抑制剂,则将布加替尼剂量减少约50%(例如,从180毫克减至90毫克,或从90毫克减至60毫克); 如果无法避免中度CYP3A抑制剂的共同给药,则将每日一次的剂量减少约40%(例如,从180mg至120mg,120mg至90mg,或从90mg至60mg); 停用强效或中效CYP3A抑制剂后,恢复之前的布加替尼剂量; 共同给药前耐受; 与中度CYP3A诱导剂共同给药 避免使用; 如果无法避免中度CYP3A诱导剂的共同给药,则在使用当前耐受剂量治疗7天后,以30mg的增量增加每日一次的剂量,最大剂量为开始中度CYP3A诱导剂之前耐受剂量的两倍; 中度CYP3A诱导剂停药后,恢复开始中度CYP3A诱导剂之前耐受的剂量; 肝功能损害 轻度或中度(Child-PughA或B):无需调整剂量; 重度(Child-PughC):将每日一次的剂量减少约40%(例如,从180毫克减至120毫克,从120毫克减至90毫克,或从90毫克减至60毫克); 肾功能不全 轻度或中度(肌酐清除率30-89毫升/分钟):无需调整剂量; 重度(肌酐清除率15-29毫升/分钟):将布加替尼剂量减少约50%(例如,从180毫克减至90毫克,或从90毫克减至60毫克); 儿科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。 “海得康”挖掘海外已上市药品资讯,为国内患者提供全球已上市药品的咨询服务,海得康医学顾问咨询电话:400-001-9769,官网微信:15600654560。 【友情提示:本文医药信息内容仅供参考,具体疾病治疗和用药请咨询医生评估,海得康不承担任何责任。本站图片来源于网络,侵权请联系删除。】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