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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过术后放化疗的头颈鳞状细胞癌患者接受阿法替尼Afatinib维持治疗的疗效与安全性评估

时间:2024-07-02     作者:医学编辑陈筱曦   阅读

  本研究旨在探讨阿法替尼Afatinib作为维持治疗,在头颈鳞状细胞癌(HNSCC)患者经过肉眼完全切除并接受辅助放化疗(RCT)后的疗效与安全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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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研究对象为ECOG-PS评分≤2、血液学及肝肾功能正常,且经组织学确诊为口腔、口咽、喉或下咽部的非转移性头颈鳞状细胞癌的成年患者。这些患者均接受了肉眼完全切除术,并随后进行了至少两个周期的顺铂100 mg/m2(在J1、J22、J43给药)以及66Gy的放疗(2Gy/分次,5次/周,常规或调强放疗,总剂量≥60Gy)。之后,患者被随机分为两组,接受阿法替尼Afatinib(afa组)或安慰剂(对照组,C组)作为一年的维持治疗。研究的主要终点是阿法替尼Afatinib治疗2年后的无病生存期(DFS),预期目标是将DFS从55%提高到70%。

  研究共纳入134名头颈鳞状细胞癌切除患者,随机分配至为期一年的阿法替尼Afatinib维持治疗组或安慰剂治疗组(afa组:67人;C组:67人)。对所有患者进行至少2年的随访。结果显示,阿法替尼Afatinib组的2年DFS为61%(95% CI 0.48-0.72),而安慰剂组为64%(95% CI 0.51-0.74),两组间无显著差异(HR 1.12,95% CI 0.70-1.80)。

  综上所述,与安慰剂相比,头颈鳞状细胞癌患者术后接受RCT后使用阿法替尼Afatinib作为维持治疗,并未显著改善2年DFS。因此,在临床试验之外的情况下,不推荐使用这种治疗方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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